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测动态 > 监测实施
2015年微监测、微调查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31 16:20:5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精神,加快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基于标准和大数据的苏州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发布2015年微监测、微调查课题研究公告并公开招标。

一、选题范围

  请各申请单位根据以下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指标标准,立足苏州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大局着眼,从小处着手,自拟实证研究课题的名称。

  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指标标准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等等。

二、具体要求

1. 申请单位: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教育管理或研究机构,以及苏州市有示范性、影响力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鼓励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攻关。

2. 申报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2015年7月完成标书评审与中标发布。

3. 课题经费:所有中标课题均列入2015年苏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课题管理范畴,根据课题的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每项资助1-3万元,一般要求在2016年2月底前完成各项研究任务,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

4.研究方法:研究报告必须使用实证研究方法,调查或监测对象必须是苏州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并附有访谈提纲或调查问卷,字数不得少于1.5万。

5. 成果发布:研究成果由申请单位与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共享,择优在苏州市教育评价学会会刊《教育新常态》上刊发,并汇编到《苏州教育绿皮书(2015年)》。

请申请者按要求填写《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微监测、微调查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六份,送交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联系人:徐然,联系电话:13862067707,电子邮箱:814811328@qq.com,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289号,邮政编码:215004。

附件: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微监测、微调查课题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15年3月30日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2015年微监测、微调查课题申报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