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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党员档案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14:21:37

  

  苏组通〔2017〕43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人事)处(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全市党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员队伍第一、第二期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党员档案普查,即党员队伍第三期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特别指出要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经过全市党员队伍组织关系排查和基本信息普查,我市的党员队伍素质和党员管理工作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失联党员信息不全,部分党员档案缺失、“有人无档”“人档分离”等问题影响了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全市开展党员档案普查工作,就是要准确掌握党员信息,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开展党员档案普查工作,有利于全面摸清党员队伍现状,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普查工作,实现党员档案信息电子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查询档案便捷化,切实让党员档案成为管理党员的有效工具。同时,要在普查中同步检视党员管理工作的不足和短板,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推动我市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步骤
1.采集党员档案信息(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要摸清党员档案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每一名党员入党材料保存方式、党员档案保存地点、管档党委联系方式等三个基本项,形成党员档案情况的基本分析和研判。
2.生成电子化党员档案(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要按规范完成党员档案扫描工作,建立电子化党员档案。电子化档案包括10项内容:(1)入党申请书;(2)转正申请书;(3)政审材料;(4)预审材料;(5)入党志愿书;(6)确定为积极分子材料;(7)确定为发展对象材料;(8)入党培训材料;(9)党员承诺书;(10)其他档案材料。
3.补齐缺失的党员档案(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在普查中发现的志愿书遗失、入党(转正)重要程序材料缺失等的问题档案,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苏州市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暂行规定》(苏组通〔2015〕76号)进行规范补档。
4.督查党员档案普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级市、区组织部门要集中力量分批对基层党组织档案普查工作成果进行检查。我部将适时开展抽查,对普查不力、档案不全、归档不规范的党组织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机构。每个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要抽调至少4名同志形成工作组,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档案普查工作。其中,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各1名,负责工作的整体推进、政策解释和过程把关;专职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在基层支部进行蹲点辅导、发现并解决疑难杂症;档案部门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档案专业问题解决。其他基层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各基层党委书记要担任党员档案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了解、过问整个工作进展,并亲自参与不少于2个基层支部的党员档案规范化工作。要结合年中、年底的工作总结会,逐个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情况汇报。档案普查最终结果要由基层党委书记把关并签字确认。
3.建立问题档案案审制。对普查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档案,要注意及时总结造成材料缺失、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作出合理判断,形成工作对策。发现“吃不透、拿不准”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所有补档档案,要经过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4.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党员档案普查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同步抓实抓好、抓细抓常,对新发展、新转入党员档案要及时检查整理,并按规定程序建立电子档案。要重点在楼宇、产业园、行业协会、回乡大学生党组织等管理较为松散的党组织建立联系监测机制,专人定期了解情况,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党员和问题档案产生。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档案普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举措,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1.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查档、建立电子档案和补档工作。基层党委负责档案信息的核对、汇总,并指导解决问题和难点。市委各直属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和督查指导。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主动与档案、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相互协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党员档案普查工作提供保障。
3.促进工作提高。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员档案普查工作,认真对党员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视,着力夯实薄弱点、铆实关节点、抓实风险点,实现整体工作优化提升。要围绕管理难点,总结已有经验,整合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4.强化工作保障。党员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对档案管理基础硬件提出了较高要求,各县级市、区和高校要按要求配备服务器,各工作组要配备硬盘容量较大的电脑和扫描仪。同时,要对纸质档案保存场馆规范化建设进行同步完善升级,确保党员档案安全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普查工作,全程加强督查指导,有任何意见建议报我部党员教育管理处,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68617837。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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