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对微监测、微调查项目进行管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地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支持,请“2015年微监测、微调查课题”获批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微监测、微调查课题实施方案》(计划稿)。
《实施方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53698581@qq.com
《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是对项目实际调查实施阶段所涉及的“时间、地点,调查对象,调查实施方法等”的详细规划和说明。
2、请项目负责人仔细思考项目调查实施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准确把握细节,做好调查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与被调查单位的联系工作。并将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相关准备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写入《实施方案》,提交监测中心备案。
3、监测中心将为项目的调查实施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请在《实施方案》中写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帮助和支持,并及时与监测中心联系沟通。
4、请在《实施方案》中写明调查对象的抽样方案和抽样结果。中心将进行相关统筹工作,避免对同一被调查对象造成过多干扰。
5、《实施方案》格式不限,但请尽量详细地说明计划实施的过程和时间安排,以便中心对项目调查实施过程进行准确了解,及时提供支持。
6、请在实施方案最后部分说明课题项目各阶段成果的计划获得时间。
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向咨询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0512-87661822,手机:18896582150
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