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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测试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06-01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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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2号),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已于5月25日顺利完成。

       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我国国家层面第一个监测周期的最后一年,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各样本县(市、区)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各样本校完成现场测试。监测内容包括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5个样本县(市、区)6436所中小学的近19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了测试;同时,6400余名中小学校长、6万余名科学、德育和班主任教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接受了问卷调查,顺利完成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首次全国范围的网络在线填答。
 
       为做好此次监测组织工作,各省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多部门联动协作的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级实施工作方案,组建了省视导员队伍,开展了省级实施工作部署、培训与巡查、指导。各样本县和样本校按照国家监测实施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步骤开展了各项测试准备和现场组织工作,安全、平稳地完成了本年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现场采集。
 
       为保障测试组织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编发了《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及相应的操作视频等配套工作材料,完善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进展管理系统”和“教育质量监测”APP,便于各级地方实时掌握本地测试准备工作的具体进展。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对各地的测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巡查与指导。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了对省级以及各样本县的测前准备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大了测试组织的巡视与指导力度,敦促各级地方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置和安全预案。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设的“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热线电话”中5月25日的600余个电话接听记录和其他渠道的不完全统计,测试当天,各样本县督学全程参与测试组织工作,现场工作人员遵照测试组织的流程与规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确保无安全或责任事故发生的前提下,全部顺利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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