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兼取数据统计与价值判断的双重职能,其规避了经验取向教育评估的随意性与低效性,强调评估的标准化、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与有效性。然而,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存在着有限性、机械性、非人格性方面的局限,限制了教育评估价值的彰显。因而,匡正理性取向的教育评估,寻求一种具有教育专业素养的、双重评估价值的、多维评估视角的评估方式对教育评估的发展至关重要。
教育评估是一项与测量、统计相关联的系统工程,强调评估范围的广度、评估方案的标准化设计、评估过程的事实判断等,是一个多元主体之间进行的包括价值判断的过程。
教育评估的价值基础与内在特质使其必然走向一种标准化的、客观的、科学的、公平的、有效的理性取向的评估模式,这种评估模式是多维的而非单一的,是明确的而非模糊的。同时,其也是有限的而非全面的,机械的而非灵活的,抽象的而非关涉人本的。基于对理性取向教育评估价值与限度的分析,笔者认为教育评估的发展应当走向一种更为开放的、灵活的、专业的、有效的评估方式。
近年来,我国教育评估开始尝试一种明确性、可测性、客观性、科学性、有效性相结合的标准化的评估模式,这种评估模式蕴含着教育管理者对科学和理性的追求,以及理性取向教育评估走向必然的内在可能性。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意味着一种通过计算来支配事物的能力,它的实现建立在对具体的评估指标的统计与测算上,并以此判断教育质量的高低程度。理性取向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评估指标和结果测算两个方面,对评估维度与指标的设计通常以比例、比率、系数等精确度较高的形式表示,对评估数据的统计、分析则倾向于目标值、权重、分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算。事实上,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是一种对普适性需要和科学化手段的迎合,它将复杂的教育现象和教育结果不断细化、分解为易测量、明确的评估指标,并对指标监测结果进行计算、统计、分析,进而明晰教育发展程度、发展成绩、存在问题等。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对教育现象的指标分解、数据转化和结果分析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内在特征。
一是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价值中立性。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是理性主义的根本特征,是保证教育评估过程的客观性与公平性的价值基础。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价值中立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评估主体以事实判断为基本前提,即要求评估者以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为尺度,以评估信息为依据,采取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实事求是地进行价值判断。另一方面,避免评估主体在评估过程中存在利益关涉。这要求评估主管部门做好保密措施、相关人员的避讳、规范的制度约束等,同时,评估者应当以一种中立的价值、态度而非个人喜好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是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指标的数据化和统计性。对教育评估对象的可测性数据转化,是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前提。教育评估通过将教育现象分解为不同层次的可测量指标,使其尽可能全面地涵盖教育和学校发展的各个方面。以教育现代化为例,其评估指标涉及学校硬件设施、校舍达标率、教师数量与素质、学生数量与学习程度、经费投入比例、科研水平等方面。教育评估结果的统计性与数据化指标相承接,是分析教育发展程度和预测发展方向的重要保证。譬如,在《2013年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省级监测评估细则》的97个监测项目中,89个涉及比例、比率、人数、学校数等数据化指标,对指标的统计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办法完成。这种教育评估指标的数据化和统计性意味着教育评估的可测性、明确性和易操作性,它以简单明了的方式为教育评估者提供了一种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避免了评估无依据的尴尬局面。
三是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统一性。统一性是保证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客观性与公平性的重要手段,教育管理者所制定的政策性、制度性措施与程式化评估标准使得教育评估具有统一性特征。一方面,教育评估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保证评估的有效推行,这种推行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统一性,评估相关者、方案设计、过程与结果、价值判断等应当在政策范围内执行。另一方面,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具有统一的评估标准,主要包括:监测体系、评估指标、打分标准、测算标准、开放性限度等。这意味着理性取向教育评估以取消地区或学校间文化环境、先天条件、办学特色、价值观等差异为前提,将某一地区的所有学校置于同一监测评估体系之下,以评估分数和发展指数作为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方式。尽管统一性限制了教育评估的开放度,但对教育评估而言,保证其依据的一致性,统一评估理念、推量尺度是必要的。
更深一层说,数据化、统计性、统一性与价值中立性等内在特征并非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根本意义所在,它们仅仅是手段而非目的。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以科学性取代盲目性,以有效性取代低效性,以客观性取代随意性,以公平性取代偏私性。
1.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教育评估系统中的可利用资源是一种有限资源,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组织理性的发展程度、专业人员的数量与专业能力、评估时间长短、评估经费的使用等方面。在有限资源下,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所致力于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何以利用有限资源获得教育评估的最大价值或效益?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教育评估而言至关重要,其原因在于我们无法控制教育资源的广度,但可以控制教育资源的使用效度。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程序具有严格性与规范性,包括评估方案的设计、评估成本的核算、评估标准与指标的设计、评估专家的遴选、评估方案的实施、评估结果信息的处理、评估报告的写作等,这一程式化与规范化的评估系统为教育评估的效率最大化提供了前提。另外,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系统一旦建立,则具有相对稳定性与长期性,评估不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评估方案的设计,而是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删改,从而节约了评估方案的设计成本。再则,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结果具有更高的精确度,更强大的数据支撑,提升评估的说服力,推动评估效率的最大化。
2.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推进评估的客观性与公平性
教育评估是一个涉及评估者、评估对象、间接相关者等多方利益的评估系统,评估过程中存在着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评估结果则成为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惠损程度的重要依据。对此,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所致力于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在于:何以利用理性实现教育评估的公平?相对于效率,公平问题更倾向于哲学命题,其在教育问题中的解决只能在“尽可能”与“相对”的程度上实现。
经验取向教育评估中的主观性因素是复杂的,除上文所提及的教育评估方案设计的价值个人化与评估人员遴选的随意性外,还存在评估者的偏私性与教育评估的非专业性因素。一方面,教育评估者在金钱、个人关系网络建构等相关利益的驱使下做出不符合事实或价值的判断,从而曲解了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教育评估的非专业性意味着相关领域知识的不完备性,这一因素同样影响了教育评估的客观性与公平性的实现。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将主观因素的制约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严格的制度控制与权力约束、量化的指标体系、规范的统计标准进行评估。譬如,教育评估主管部门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与科学、统一、规范的监测评估工作流程,准确掌握评估指标的内涵、统计与计算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可信。精确简明的评估指标、严格规范的评估过程、统一的评估标准等促使评估的客观性与公平性得到发挥
1.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有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所测量的多为数量、比例、比率等可量化的因素,而对于态度、价值观、风格、效果、文化等软性因素则难以测量,或者说,理性取教育评估是以取消软性因素差异为前提所进行的定量分析。然而,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的智慧或能力而非受教育者的比例,教育评估的维度多是软性因素而非硬性因素。
另外,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具有不完全性,即使是对硬性因素的量化也是不全面的。西蒙认为,管理是一种有限的理性,个人理性不可能是完全的,而受到知识限度、价值观限度和判断能力限度的制约。更进一步说,完全理性是不存在的,集体理性只是相对个人理性的一种更完全的状态。理性取向教育评估试图寻找一种全面的评估标准和普适性方法的理想追求将难以实现,其只能是片面地将教育现象束缚在有限标准的框架下,使得教育评估倾向于一种狭隘化和封闭化的道路。
2.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机械性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是一种较为机械的、忽视差异的评估方式。一方面,理性取向教育评估主体遵循同一种评估指标、评估标准,在避免主观随意性的同时,也产生了机械性问题;评估执行过程的严格性与强制性,在强化教育评估的客观性同时,也弱化了教育评估的灵活性。另一方面,统一性与标准化中蕴含着理念公平性与事实不公平性的冲突。通常而言,我们认为标准化的评估模式使得评估对象处于同一竞争环境之中,根据不同对象的竞争力大小确定其优劣是一种公平的评估方式,这是一种典型的企业管理方式。然而,教育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根本不同在于教育管理的内在本质是人的发展而非利润和效率。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对效率的偏爱、评估对象的统一性、量化的评估标准,意味着一种理念上的公平与事实上的不公平。正如我们不能像认为“成绩差的学生不是好学生”一样,不能简单地认为“评分低的学校不是一所好学校”,否则,我们只会陷入更为糟糕的评估体系之中。
3.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非人格性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以评估指标的数量化测量与统计为前提,以教育目标为导向,通过对评估指标制定、监测、测算的技术性操作,使教育评估达到一种易于监测的程度。理性取向下的教育评估表现出一种对数字、效率与科学的偏爱,一种对个人或集体意识和价值的弱化。教育的对象是一个个有生命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人的智慧和能力的升华,如若将个人或集体的智慧和价值作为一种程度或比率来测算,则意味着一种人性的抽象化及对教育人本价值的偏离。
另外,理性取向教育评估对评估标准与过程的严格设定与执行,使教育评估系统具有一种形式化与机械化倾向。甚或说,教育评估可以由非专业者开展,成为一种人人可为之的工作,这使得教育评估的专业性、独立性再次面临危机。
根本来说,教育评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平衡与综合的过程,无论理性取向还是经验取向都无法完全承担起教育评估的任务。教育评估从经验取向与理性取向的二元对立走向二元融合,从评估理念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离走向兼顾,从评估方式的单一走向多维,是教育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评估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它应当具有专业性与多样化、科学性与灵活性的特征,在不同的教育情境下选择不同的教育评估方式,以求获得最佳的评估效果。
1.以教育专业素养提升教育评估质量
教育评估的专业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评估成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评估成为一种专业实践;社会上诞生了具有纯民间性质的专事评估研究、开发与实施的专门机构。这种专业性建立在评估者的专业素养之上,一个具有教育专业素养的评估者,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素养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估方式,做出相对客观的评估。评估者与评估对象之间是一种价值关系,这种价值关系既蕴涵评估主体的需要,又蕴涵评估对象改进与提升的需要。教育管理者基于对专业人员的信任,与评估人员进行深入的沟通,以获得更多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法。同时,在教育评估过程中,评估方式与评估内容置于一定的限度之内,而并非由评估人员决定,以保证教育评估的科学性与开放性。
2.以双重评估价值凸显教育评估公平
工具理性以事实判断为检验好坏、正误的依据,强调行为的客观性、明确性、可重复性等,而教育的目的在于对人的智慧和能力的培养,教育评估是对教育目的的实现程度的衡量。教育评估在坚持事实检验的工具理性的同时,应当注重对评估对象的价值关涉。这要求评估人员在评估升学率、学校规模、教学成果、经费比例等客观事实因素之外,应更加深入地考查学校管理者的价值观、办学理念与困境、学校文化等,从而避免理性取向教育评估标准的单一性与绝对性。
3.以多维评估视角促进教育评估灵活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节奏,无论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其内在经验和生成规律都决定了其教育的非统一性。我们并不否认教育评估具有统一的标准,这种标准类似于原则,是对教育评估内容和方向的限定,在这些原则之下,我们始终处于能动的自由之中。量化分析注重客观性、可测算与准确性;质性分析注重人本性、互动性、整体性,强调对意义、价值的建构和理解。两者的结合促使教育评估始终处于一种开放而有序的环境之中,促进评估分析模式的多样化与灵活性,更好地发挥教育评估的真正价值。
来源:《现代中小学教育》作者:陈玲女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匡正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局限
理性取向教育评估的价值
教育评估的理性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