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要求,客观反映各初中校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助推苏州市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下,将于2021年9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8月27日下午,中心召开了监测实施区域工作培训会议,中心罗强主任、中心薛瑾副主任、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党支部杨佳颖副书记、各市(区)监测负责人以及招考办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由薛瑾副主任主持。会议第一项议程,主要由中心实施部副主任于飞飞给大家细致介绍了今年监测实施的工作要求、区域与学校监测实施工作流程、重点注意事项等,确保各市(区)监测实施负责人以及招考办负责人全面了解此次监测工作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
第二项议程由市考试院杨佳颖副书记进行发言。她以“规模、规范、规矩”为关键词,展开描述了此次监测实施的特点和要求,希望各区域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手册》上的各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提醒各区域做好监测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随后,中心副主任薛瑾围绕“三个关键点”“两个变化点”“一个易错点”和“临点提醒”,强调了监测实施工作的纪律和要求等。
最后,中心罗强主任表示,第一,要进一步提升对监测价值的认识。尤其在国家实施“双减”政策的背景下,要从“减统考增监测”“减粗放增精准”“减题海增能力”“减焦虑增理念”“减短效增长效”“减育分增育人”“减外驱增内驱”“减重复增创新”八个维度出发,正确看待“减”与“增”的辩证关系。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监测实施的规范性。重点关注新办学校或新任领导班子、总结以往问题并进行针对性解决、准确传达信息、做好学生指导工作等。第三,要进一步提高结果运用的实效性。指导好本区域的优秀案例研究推进工作,要配合做好监测报告、优秀案例等传播推广工作。
本次培训会的召开,进一步理清了区域监测实施工作的思路,为后续推进监测工作奠定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