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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0:11:18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教发〔2023〕29号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

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根据2019年11月21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夯实基础、拓展创新、注重实效原则,保障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实验教学实施、提升实验教学能力、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加快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力争到十四五年末,健全和完善我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体系、测评标准、运行机制,在初中和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三个学科形成实验教学标准、实验测评标准、实验装备标准,为我省初高中阶段开展理科实验教学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二、主要举措

       (一)强化实验教学体系建设

       1.建设实验课程。健全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切实扭转轻视实验教学的倾向。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颁布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实验教学指南,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将实验教学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强化基于课程标准要求的跨学科实验活动研究,努力建设实验课程。

       2.规范教学实施。学校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杜绝实验室被挤占、实验课不开或开课不足、实验课变成讲授课、教师不愿做或不会做实验、学生不会做实验、考前突击做实验等不良情况。强化实验准备、实验开出、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价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全面、教学有序、组织规范、课时充分。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公示实验教学完成情况。

       3.创新教学方式。学校丰富实验教学实施方式,不断将科技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成果融入实验教学,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与数字化、AI识别、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的有机融合,探索与多学科、多种教学形式的有机融合,切实提升实验教学的科学性、趣味性和有效性。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对实验教学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探索利用实验过程的视频记录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实验教学改进。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的新路径,对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做到实验教学的个性化应用和精准分析,促进实验教学的全面开展。倡导学校在统一管理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学生自主实验探究活动,促进实验教学课程资源在课后服务中的应用。

       4.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开发有特色的校本实验教学课程、实验项目和配套的教学资源,申报省市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广泛利用校外资源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建立校外实验活动基地,不断丰富课外拓展性实验内容,形成具有区域、学校特色的实验拓展课程。

       5.探索实验教学数字化管理。建设具备实验教学、考务管理、测验评卷、数据监管实施等功能的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全程监测全市各校的实验教学过程,作为评估学校常规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的依据。2024年6月前,市、区两级教育信息中心分别完成市、区、校三级相关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相关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导;各区教研部门负责区级监管平台的学校日常实验教学的监督和管理;市教科院负责市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通过市、区、校三级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管理端,观测和指导各学校理科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教学过程和学习实况等环节,提高学校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的执行力,推动实验教学和考试评价良性互促。

       (二)提升教师实验教学能力

       6.实施专业培训。开展对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教师专业技能的分析研判,制定主题式培训方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列入各地各校年度培训计划。根据省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安排,在2023年前完成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教师专业技能的全员首轮培训。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学科教师全员参加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安全管理培训。

       7.开展教学研究。各级教科研机构将实验教学纳入教研体系,纳入教师业务技能竞赛,经常性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教研活动,及时总结并推广实验教学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学校将实验教学纳入校本教研内容,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实验教学展示活动。设立20项苏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实验教学专项课题。

       8.建设培训基地。“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培训基地。制定实验教学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在实验装备建设、培训经费安排、教师进修学习等方面对培训基地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在苏州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研修相结合。

       9.构建实验教研竞赛体系。发挥市级实验教学研究领航作用,把实验教学研究作为学科的重要工作内容,设立市级中小学实验教学专项课题,通过对实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完善教学内容、丰富实验活动,优化实验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效。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师教学和实验操作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培,切实提升实验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实验操作水平。构建学生实验操作活动竞赛体系,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切实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操作水平。

       10.创新实验教研方式。教研是保障实验教学能力的重要支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名师开展网络探讨、电子备课、线上配合、资源共享等信息化教研方式,将名师执教的优质实验课同步传送到各个学校,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同步共享,提升薄弱学校的实验教学能力。

       (三)做好实验教学各项保障

       11.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快基础实验空间达标建设,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45号)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标准要求,对现有学校实验室进行改扩建,满足正常实验教学需求(高中学校要满足选课走班实验教学需求);新建学校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合理布局建设实验室,并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加快实验操作标准化考场建设,在2023年做好购置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装备的预算。到2024年底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要完成理科实验相关设备及平台的建设和调试工作。

       12.提高现代教育装备水平。“十四五”期间,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目标,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装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装备、现代技术“建配管用”融合发展,加强服务教育教学能力。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探索应用先进教育装备促进教育教学发展创新模式,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实践教学系列活动,构建教育装备现代化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中小学教师装备运用能力和管理人员岗位能力建设。设立苏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3个江苏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示范实验区。评选100所苏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特色学校、500节优质精品实验课、500个实验创新活动案例。到2025年,建成50个市级高水平特色实验室,中小学教学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力争95%以上的学校达到省教育装备一类标准。

       13.加强队伍建设。成立苏州市实验教学学科中心组,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实验教学与竞赛、装备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提质增效。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合理配备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使其切实承担起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仪器的维护与保养、实验教具的制作与改进、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指导等工作,科学核定其工作量并列入绩效考核。实验室管理员在培训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14.配齐配足设备。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根据课标要求,配齐配足学科实验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及时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和实验耗材补充,满足正常实验教学需求。

       15.应用现代技术。积极实施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应用推广项目,加强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深化现代技术装备安全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度前瞻性的评价与研究,推进现代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教育装备的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抓实实验安全常态管理

        16.强化管理水平。各地各校建立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定期开展面向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各地各校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会同公安、生态环境(环保)等部门及企业建立联动机制,通过集中处置、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解决学校危险化学品购买和实验教学废液处理的难题。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存贮场所标准化建设,配齐专用存贮柜和防护器材。

        (五)健全实验教学评价机制

        17.提升数字赋能教育能力。“十四五”期间,以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构建市级教育大数据中心。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个性化学生成长评价、专业化教师发展评价、智能化学校综合评价、科学化政府履职评价”四类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实现更便捷、更专业的智能化教育综合评价。构建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努力打造适应学校信息化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新模式,提升教育装备水平。

        18.完善评价体系。将实验教学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探索在全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中开展学生实验探究能力考查。加强实验室、特色实验活动空间等建设应用的绩效评估,强化对学校实验教学的全要素监测与改进。将相关学科教师至少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公开课,纳入职称评审条件。

       19.确保要求达标。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合格校评估认定,推进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实验课,全面保障实验开展的基本条件,确保基础性实验(必做实验)开出率和实验仪器配备率逐年提高。到“十四五”末,全市中小学基础性实验(必做实验)开出率和实验仪器配备率均达100%,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1—2个主题的拓展性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活动。

       20.提升育人价值。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创新实验大赛、中小学生实验操作大赛和教师实验教学技能大赛、优秀自制教具展评等。突出日常实验教学对提高师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过程性价值,表彰实验教学开展富有成效的学校、师生,共同打造彰显苏州特色的实验教学活动品牌。

       21.推进考试改革。积极探索实验操作考试方式改革,促进实验教学的全面开展,健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实施实验能力学期考查,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督促和指导,确保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理科实验考查规范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基教处牵头对中小学理科实验测评工作的整体协调管理与推进。市教科院、教育装备、考试院、电教馆等部门加强对初中理科实验测评的组织管理。教育装备负责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设备的规划建设,同时由教育装备牵头组织,考试院与电教馆配合支持的方式制定实验装备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电教馆负责相关平台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教科院负责信息化实验测评的命题和评卷工作;考试院负责信息化实验测评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校要制定信息化实验测评与教学工作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机制,校长是学校实验测评与教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教研组长是学科实验测评与教学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教学、总务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确保全市标准化实验测评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基础性实验教学投入,强化中小学区域特色实验室和实验操作标准化考场建设。各地各学校要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员专业技能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足额安排培训经费。各学校要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购置仪器设备,配齐配足实验仪器设备。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督导部门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纳入中小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地将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内容。配齐专兼职督学,加强教育督导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区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运用智能化的教育测评技术,构建数据化的苏州教育生态的健康图谱。强化督导评估和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地各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印发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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